汉语拼音使用规范
发布人:信息发布员 发布日期:2018/5/21 来源:澳门新浦京8455com 浏览:次 字号:大 中 小
一、基本原则
(一)使用统一的拼音字体。
(二)随文注音,不采用大写字母。
(三)拼音在上,汉字在下,一一对应。
(四)汉字字间距应能保证每个音节之间是断开的。
(五)汉字行文正常加标点,拼音间不加标点。
二、具体要求
(一)一律采用单字注音形式。
(二)文中遇有数字,数字上方不加拼音。
(三)声调一律标原调,不标变调。
(四)轻声音节一律不标调。
某个字是否读轻声,大体有如下规律可循:
语气词“吧、吗、呢、啊”等轻读。
助词“的、地、得、着、了、过”等轻读。
名词后缀“子、儿、头、们”等轻读。
动词的重叠形式,末个字轻读。
叠音词的最后一个字轻读。
趋向动词读轻声。
方位词读轻声。
(五)儿化,在儿上表拼音不标声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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